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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联手 躲了5年的“老赖”难逃法网

日期:2018-07-17    作者:繁昌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鲁某某现已被抓获控制……”电话里,弋江区公安分局弋矶山派出所民警传来捷报,电话一挂,繁昌县法院执行法官谢永春带领几个法警立马赶到弋矶山派出所,将躲避执行5年的被执行人鲁某某带回法院。

2012年3月,鲁某某向徐某借款13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30天。借款到期后,鲁某某未能按约还款,徐某某遂诉至繁昌县法院,要求被告鲁某某归还借款130万元。案经承办法官调解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约定2012年11月10日前归还借款10万元;剩余120万元自2012年12月起每月10日前归还10万元,直至还清时止;二人同时约定,被告鲁某某如有违约,原告徐某可就剩余欠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日到了,鲁某某却背信弃义,没有还款。徐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鲁某某将自己对案外人郑某某的15万元债权转让给了徐某。2013年4月,三人达成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尽管经债权转让,鲁某某偿还了15万元,但相对于巨大的借款数额来说,15万元仍是杯水车薪,其尚欠徐某115万元。之后,鲁某某开始了长达5年的“跑路”,以躲避执行。

为了生计,他先后躲到南京、合肥等地,在朋友开的饭店里打零工。后来竟自己开起了饭店,但由于经营不善,去年饭店关门歇业,鲁某某又悄悄地回到了繁昌。“原来以为自己躲了5年,法官应该放弃寻找我了,这个债也就可以不用还了。”鲁某某说。然而,他没想到自己去芜湖弋矶山医院看望生病的朋友时,却被公安逮个正着。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繁昌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与全市公安建立起执行联控机制,及时查控被执行人下落和踪迹。此次在弋江区公安分局弋矶山派出所的协助下,长达5年的积案迎来转机。执行法官将鲁某某带回法院,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立即偿还借款。但鲁某某依然消极应对,跟执行法官说:“你们把我抓来了也没用,我没钱还。”面对如此态度,执行法官遂裁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将其送往拘留所。

     执行法官第二日即在拘留所对被执行人鲁某某进行讯问。为了能够离开拘留所,讯问中,鲁某某主动告知法官其之前还从事过种植苗木的生意,有意向与申请人达成“代物清偿”的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这一意向与申请人沟通,得到了申请人的同意。随后,双方达成了“代物清偿”的和解协议,鲁某某将自己种植的近400株苗木转让给申请人徐某,抵偿了部分欠款。

虽然鉴于法院的威慑,鲁某某履行了部分欠款,但还有剩余款项未偿还,法院并没有解除对其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另一边,炎炎夏日,执行法官们仍在继续查控、讯问,寻找其财产线索,为尽快兑现债权人的利益奋战在执行一线。

文:繁昌县法院 方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