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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大打出手 竟为一条小狗

日期:2018-07-12    作者:芜湖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发生矛盾宜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切忌采取暴力行为,暴力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伤了邻里之间的感情,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不,芜湖县的一对邻居就为了一条小狗,大打出手。

马某与罗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一天晚上罗某牵着自家养的宠物狗出门去散步,路过马某家门口时,宠物狗冲站在家门口的马某孙女吠叫了几声,马某认为狗叫惊吓到了其孙女,于是与罗某发生争执并出手打伤了罗某。罗某因头部外伤和右下肢外伤入院治疗花费数千元,双方在湾镇派出所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但马某一直未将医疗费支付给罗某,于是罗某来到芜湖县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马某拒不履行义务,罗某到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进行财产查控,并对马某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但其支付宝、银行账户并无存款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躲避执行,马某拒接法官电话,也经常不在家中,执行法官无法找到其本人。

于是,执行法官徐璐璐便来到马某住处,将敦促履行通告张贴在马某家门上。没想到第二天便接到马某的电话,其表示看到敦促履行通告的内容,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愿意立马履行义务。随着马某将7305元案款及执行费打入法院银行账户,申请人罗某领取到案款,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图文:芜湖县法院  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