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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扇窗 邻居上公堂

日期:2018-07-10    作者:鸠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芜湖市某小区一业主却被邻居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赵某与王某本系居住在某小区11楼的邻居,两户中间位置的空调机位为公用区域,本应为两户共同使用,然而王某入住后却在公共机位装起了防盗窗单独占用,导致其邻居赵某入住后无法安置空调外机,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赵某曾多次与王某交涉,要求拆除防盗窗,但王某却始终不予理会。期间,赵某又通过所在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劝说,但王某仍阻拦其安装空调。无奈之下,赵某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鸠江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应在5日内拆除防盗窗,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无动于衷,赵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鸠江区法院执行局施法官在接手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双方为仅一墙之隔的邻居,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简单的采取强制执行,必然会影响以后邻里关系,不利于以后的相处。因此,执行法官打算采取沟通协商的方法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可是,被执行人王某始终拒接法院电话。于是,承办法官打算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当面沟通,然而多次走访,都未寻找到被执行人。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平时早出晚归,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夜访被执行人。

果不其然,当执行员钱园丽晚上九点钟到访被执行人家中时,王某正在家中。承办法官见到王某后,从法律上、情理上、邻里关系上和他长谈了一个多小时,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思想不仅破坏了邻里和谐的关系,更让自己差点为了一己之私担上本不该有的法律责任。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王某主动提出,愿在法院监督下主动拆除安装的防盗窗,让邻居早日能装上空调,过上凉爽的夏日。并表示,以后也会多加注意邻里关系,处理好邻里纠纷,保持邻里和睦。随后,在法院监督下,王某主动实施了拆除工作。至此,一桩邻里纠纷便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妥善地解决。

(图文:鸠江区法院  钱园丽  管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