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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敏院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日期:2018-06-21    作者:院监察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620日,芜湖中院机关第五党支部召开上半年组织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晨彤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会上,每名党员逐一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认真听取其他同志交流发言后,针对同志们提到的问题与不足,胡敏同志与大家作了推心置腹地谈心交流。

胡敏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实际表现与入党宣誓时的誓言是否存在差距。要具有“我是党员我先上”的精神,按照党章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二要树立党员自信。通过系统深入的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通过更高的工作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改正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优异的工作表现树立党员自信。三要树立党员尊荣感。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党员干警是法院的主要力量,要积极引导其他干警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四要加强工作配合。不同岗位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后勤部门与审判部门相互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凝聚人心,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芜湖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文:娄洁 李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