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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积极配合 案件顺利执结

日期:2018-06-15    作者:芜湖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我先还5000,后面的我慢慢还。”“不行,必须一次性付清,我等了快两年了,真的不要再拖了。”“你们俩好好商量,各让一步,早点把问题解决了。”6月13日上午,芜湖县法院执行局大厅两名当事人正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进行协商,经过执行法官一上午的耐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案款26000元一次性支付到位,案件顺利执结。看似普通的一起案件,执行过程却是一波三折。

李某经营一家五金塑胶厂,将厂内钢结构工程交由娄某经营的钢结构工程材料厂施工,但该厂并不具备建筑资质,工程完工后,李某未经验收便自行投入使用,使用后发生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遂来法院起诉。一审审理过程中,娄某提出反诉,原来李某并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并有李某出具的欠条为证。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并判决五金塑胶厂给付钢结构工程材料厂工程款3万元。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经芜湖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娄某向芜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发现五金塑胶厂的经营状况不佳,且经营者李某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联系,李某诸多借口推脱。在执行法官依法对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后,李某索性直接“消失不见”。去年大年二十九,执行法官再一次登门,仍旧没有找到李某。至此,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江淮风暴”开展以来,随着执行宣传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申请执行人了解到配合执行的重要性。执行法官多次与娄某沟通,鼓励其积极配合法院查找李某线索,并表示一旦发现李某的踪影,执行法官会“随叫随到”。娄某被执行法官执着的精神所感动,多方查询李某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个多月的查找,终于发现了李某的行踪。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立即前往李某家中,将李某拘传回法院。所以才有了开头那一幕双方坐下来协商的场景。

法官提醒:破解执行难题,不仅需要执行法官的努力,还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特别是在法官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无果后,申请人应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与行踪下落,只有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才能更快地追回执行案款。

作者:芜湖县法院 方婷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