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2018年预算情况公开

日期:2018-02-12    作者:adminsys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第一部分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九、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四)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十一)领导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十二)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派出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

2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行政机关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着力实现 “双创双提”,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始终以坚定不移的立场维护核心。二是始终以奋发有为的担当服务大局。三是始终以严格公正的司法维护稳定。四是始终以至深至诚的情怀司法为民。五是始终以攻坚克难的韧劲深化改革。六是始终以永不懈怠的执着锻造过硬队伍。

 

第二部分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45.3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45.3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046.95万元,占8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08万元,占8.07%,医疗卫生支出125.32万元,占2.59%,住房保障支出 282.04万元,占5.82%

五、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45.3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0.02万元,主要是2018年新增人员5人,2017年退休2人,实际新增人员3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046.9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35.94万元,增长39.02%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另2018年新增人员5人,2017年退休2人,实际新增人员3。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811.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471.98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大楼和固定刑场等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案件审判”预算213.15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支出; “其他法院支出”预算550.76万元,主要用于经开区法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91.0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99.94万元,下降50.56%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管理、支付。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384.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25.3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25万元,增长7.0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2018年实际新增人员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25.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82.0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23万元,下降7.31%主要是财政预算口径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73.1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08.94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0.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 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8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 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7年持平。

八、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7年持平。

九、关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收支总预算4845.3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预算484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5.39万元,占100%2018年收入预算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04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1.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04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0.02万元,主要是2018年新增人员5人,2017年退休2人,实际新增人员3人。

(二)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预算4845.3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50.02万元,主要是2018年新增人员5人,2017年退休2人,实际新增人员3人。其中:基本支出 4160.26万元,占 85.86%;项目支出685.13万元, 占 14.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院(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89.89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院(含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66万元,均为货物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价值3444.91万元,其中(含经开区法院)共有车辆25辆(含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18年国有资产购置预算166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本院(经开区法院无)专用项目有7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6.64万元。分别如下:

      1、审判大楼运行维护购置费

      我院审判1号楼、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办公2号楼等占地15720平方米,含12个法庭、部分公共区域为服务于案件当事人以及相关社会群体的公共设施,提供便民、利民设施及安全保卫等,每年运行费用约20万。审判一号、二号楼分别于2006年、2008年投入使用,空调已到维修频繁期,且维修、维护费用逐年增长,2017年实际发生空调维修、维护费用约17万元。另增补12号楼高压电房维护、日常检修7万,老旧水管更换8万元,大楼日常维修9万元。高压电新增二支路分电箱环网柜15万。该项目立项依据为财政法[2004]1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实施周期一年,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为我院办公、办案、公共区域等场所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及部分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购置费用

      2物业管理费

      审判1号楼、2号楼、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公共区域购买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客服、会务及电梯维护服务,购买方式为政府统一采购,立项依据为芜机发[2015]36号《关于市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鸿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周期一年,2018年预算安排91.19万元,绩效评价目标按物业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实施。

      3、网络设备维护购置费

      网络维护费5万元,微信公众号9万元,电脑维修服务9.9万元,宽带光纤租赁费用15万元。服务器硬盘10万,电子签章2万。立项依据为财政法[2004]1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实施周期一年,年度预算安排50.9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为我院办公电脑、法庭设备、网络设备、宽带、微信公众号等运行、维护费用。

      4、档案数字化扫描费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直明文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加快档案数字化、积极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因此我院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迫在眉睫,亟需专门的扫描公司提供档案数字化劳务加工,综合考虑我院库存档案数量及每年新增的档案数量、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考核省特级硬性的要求、目前市场档案数字化加工劳务费标准等因素,需由符合要求的专业的扫描公司进驻我院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整个扫描工期预期为3年。扫描单价约为0.25-0.3/页、档案著录单价为1/卷,每年约扫描200万页、著录挂接10000卷,因此每年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劳务费应不少于60万元。立项依据为皖高法[2013]451号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档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档发[2011]1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实施周期一年,项目已在招标采购进行中,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针对我院库存的各门类档案,按照档案利用率的高低,由近年向往年逐年推进,争取早日完成安徽省机关档案省特级档案电子化要求。

      5、大楼水电费

      我院审判1号楼、2号楼、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占地面积15720平方米,其中12个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均设有五大功能区域,为服务于案件当事人以及相关社会群体的公共设施,提供便民、利民设施及安全保卫等,人均定额公务费标准难以满足实际运,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实施周期一年,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办公、办案、公共区域水电费。

      6、误餐补贴费

      由于案多人少,法官经常中午不休息,连续庭审、加班,为解决这一困难,我院为干警提供早、午餐,并为部分案件庭审参与人提供就餐,每月固定就餐人数达到200余人。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实施周期一年,参照市政府就餐标准,提供330//人标准,2017年末实有人数163人,年度预算安排64.55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加强司法后勤保障,提高干警工作效率。

      7、金融巡回法庭

      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在组织预防和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优势,结合我市实际,由市中级法院、市金融办、人行芜湖中支、市财政局、市法制办五部门共同起草了芜中法[2017]116号《关于建立芜湖市金融巡回法庭(金融诉调对接中心建设费用相关问题的请示》,拟成立芜湖市金融诉调对接中心、设立芜湖金融巡回法庭,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和计术处,实施周期一年,年度预算安排148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建立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和金融消费市场规范运行。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我院(含下属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x

2、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x

3、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x

4、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x

5、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xlsx

6、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x

7、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x

8、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