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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敏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日期:2017-08-23    作者:院监察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中院机关第五党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



芜湖中院机关第五党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


 

821日下午,芜湖中院机关第五党支部召开“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组织生活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晨彤,市纪委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市中院党组成员朱成恺三人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支部同志围绕“讲、重、作”,逐一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并紧扣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胡敏在发言中指出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善于发现身边的榜样。就党支部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把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作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要始终围绕专题警示教育,在组织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从最基本的内容学起,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准则》和《条例》。要原文学、反复学,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及时对照检查并切实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二要通过组织生活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虽然工作岗位不同,但本质上都是服务人民群众,每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就是回到了组织,就要敞开心扉,把内心的想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依靠组织的力量来帮助解决,共同提高,以便回到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开展组织生活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组织生活就是要交流思想、凝聚人心、激发工作活力、调整工作状态,要把“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融入到工作细节之中,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让组织生活和我们的日常工作相互促进。

 

(图文: 院监察室  李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