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代表联络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6-11-04    作者:院研究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中法〔2016 106

 

 

 

各县区法院、经开区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积极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司法公开活动,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按照省高院《关于与在皖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的安排》,依据本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69月至10月开展代表联络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9月至10

 

二、活动内容

 

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虚心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代表的情感交流和沟通,进一步拉近与代表的距离。

 

三、活动形式

 

上门走访,与代表开展座谈,邀请视察、观摩、调研和评议,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等,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与代表进行互动,多层次全方位争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四、组织保障

 

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成立代表联络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院党组书记担任,市中院设联络工作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五、活动分工

 

市中院联络办公室负责活动方案的草拟、反馈意见的综合整理、活动情况的上报、工作通报稿的起草、印发以及其它服务保障工作。

 

联络工作的联系人负责与结对代表定向联络,按照省高院《关于与在皖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的安排》要求,结合代表工作、行业特点及对法院工作的兴趣点、关注点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联络。

 

定向结对联络的协助人负责协助联系人开展与代表的定向结对和服务工作。每次开展联络活动要及时制作台账,包括活动照片、宣传信息等,开展联络活动后三天内报送联络办公室。

 

六、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代表联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组织领导、计划方案、责任要求、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联络工作联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协助人要根据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联络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参与、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2、认真开展走访活动。在活动期间内,联络工作联系人要采取登门走访形式与对口联络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面对面交流,通报全省、全市法院工作,分送通报材料,虚心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和批评。通报今年以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代表联络工作全覆盖。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解答,对于不能当场解答的,要向代表说明,会后认真研究,及时向代表反馈。

 

3、及时制作活动台账。要注意留存联络活动照片,便于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上报。协助人要如实记录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好联络活动信息,写明活动开展的日期、走访代表的职务姓名,以及走访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将以上材料及时报送联络办公室。联络办公室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活动台账的汇总整理,按省高院要求上报走访活动的相关材料。

 

4、充分保障活动效果。联络办公室对联络活动开展情况要分时段督查通报,要将代表联络月活动的整体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把走访代表过程中听取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进行任务分解,及时处理。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在联络活动中,要虚心接受各种批评、建议和意见,深刻地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按照“解决问题、增加感情,争取支持”的原则,进一步加深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拉近距离,增强情感。

 

 

 

 

 

附:定向结对联络分组安排表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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