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6-11-04    作者:院研究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中法〔201625

 

 

各县区法院、经开区法院、本院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特此通知。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322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促进全市法院在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满意度,结合两级法院的工作实际,现就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发展、促进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配强力量,抓好监督联络工作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设立专门监督联络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市中院设立监督联络办公室,配置2名专职人员,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可单独设立监督联络机构,进一步完善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督办、沟通反馈等工作,确保监督联络工作规范有序。

 

三、创新机制,增强监督联络工作实效。

 

(一)强化工作汇报机制。确立专案报告制度,就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案件主动加强与人大内司委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询问质询、专项调查等监督工作,主动报送监督议题建议,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处理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做好法官述职评议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水平,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议案办理机制。始终把议案的办理工作作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的重要内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要及时确定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要把办理工作与法院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始终与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保持紧密联系,增进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可。对代表议案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书面详实答复,就具体工作措施进行说明,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通报相关工作,征求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意见建议办理机制。两会期间,选派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旁听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收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在日常走访及人大代表座谈中,安排专门联络人记录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将人大代表意见办理工作纳入两级法院党组议事日程,落实建议办理主要负责人牵头办理责任制和办理情况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安排专门联络机构统一受理、协调、督办,细化建议办理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期限,组织承办人员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当面沟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强化关注事项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承办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关注事项办理,制定台账,认真审查,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办理期限,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期办结。要加大沟通力度,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或听证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增进人大代表对关注事项全面客观的了解,通过公开赢得理解。

 

四、多措并举,丰富监督联络工作方式。

 

(一)定向结对联络。按照定向结对联络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院领导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院领导安排时间专门走访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联络人通过书信、电话、网络、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人大代表保持沟通,全年走访人大代表不少于1次。

 

(二)明确联络工作要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联络工作,狠抓各项制度、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加强物质经费保障,确保联络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联络工作开展情况要专门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有案可查。相关人员完成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评估、评优评先和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拓宽人大代表联络渠道。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和新媒体资源,在市中院网站设立监督联络平台,通过院长信箱、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监督联络工作广泛、高效、便捷开展;加强与人大有关工作部门直接联系机制,进一步密切沟通合作,共同开展相关活动,合力解决有关问题,为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四员”。邀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特约咨询员、案件评查员,多角度开展监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通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调解、信访接待及见证执行等活动,让人大代表更多参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帮助法院加强和改进工作。

 

 

 
、信访接待及见证执行等活动,让人大代表更多参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帮助法院加强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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