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日期:2015-09-07    作者:adminsys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附件: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四)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组织全市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十一)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十二)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法官协会的工作。

(十三)领导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五)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十六)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和下派机构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1户,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法院人员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拨该院

纳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

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3976.3万元(含上年结余436.37万元),支出总计3482.09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3.36万元、595.53万元,增长19.66%、20.6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相应人员、办公、办案经费增加。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3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9.93元,占100%。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8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63万元,占71.5%;项目支出992.46万元,占28.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14年度决算2792.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673.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397.4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大楼、固定刑场运行、物业管理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用、印刷费、被装购置费等。“案件审判”决算37.85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部分费用。“其他法院支出”决算783.99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及审判设备购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428.4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81.32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抚恤”决算2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0.5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81.01万元,其中:“医疗保障”决算81.01万元,主要用于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74.8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35.42万元,“提租补贴”决算39.45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及下派机构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收支决算表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

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58.3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9.5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8.8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8.81

       公务用车购置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8.33万元,较2013年163.6万元减少3.22%,主要是由于单位厉行节约力度加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较上年减少4.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81万元,较上年减少3.0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9.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2014年接待367批次,2187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芜湖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8.81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办案用车保有量为35辆。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9)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3539.9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经营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2792.8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8.41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1.01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74.8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539.93

本年支出合计

3482.0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436.37

     年末结转和结余

494.21

 

 

 

 

合计

3976.3

合计

3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