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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21日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日期:2015-05-06    作者:院政治部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市十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121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六个新定位为工作目标,奋发进取,践行司法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307件,审结42396件,审结率91.6%,同比分别上升16.6%19.1%1.9个百分点。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014件,审结4244件,审结率84.6%,同比分别上升28.2%32.9%3.1个百分点。

一、履行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惩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34件,同比上升15.9%,判处罪犯4190人。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判处涉黑涉恶罪犯40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犯416人,涉毒罪犯264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8件,判处罪犯146人,其中处级6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判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金融诈骗罪犯173人。贯彻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刑事司法理念,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全市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531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封存其犯罪记录。鸠江区法院实行圆桌审判方式,设立未成年犯心理咨询室、创建青春与法同行未成年犯教育QQ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帮教效果。

注重调判结合,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2977件,标的额12.3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25.6%64%。加大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案件5711件。注重弘扬传统美德,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案件3930件。强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07件。依法维护食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审结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案件77件。积极应对民间借贷多发态势,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316件。强化涉军审判工作,审结案件14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且有调解可能的纠纷,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7341件,调撤率为56.6%。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一审终审3452件,调撤率为87%,平均审理期限14天。

立足平等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继续把商事审判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2786件,标的额101亿余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制作用,保障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妥善处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引发的矛盾纠纷,受理企业破产案件5件。南陵县法院强化联席会议、分类处置等措施,受理的4件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过程平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融资纠纷等案件1483件。依法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案件3005件。积极维护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的经济秩序,审结房地产类案件1016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54件。其中,商事案件139件;刑事案件15件,追究刑事责任24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6件。

严格审查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5件,同比下降8.7%。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9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无效7件,占8.2%。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协调原告撤诉41件,占21.1%。继续推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13件,裁定强制执行903件,占98.9%,裁定不予执行10件,占1.1%。增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做好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双优质服务活动,创新服务机制。

全力服务大局。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谋划,研究司法保障举措。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着眼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集中精力妥善审理化解涉金融案件,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社会情绪。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促进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调研,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适时出台《关于融资类商事案件推行诉前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意见》、《关于财产保全担保审查、处置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明确同类案件处置原则。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危机,对涉诉企业慎用、灵活适用财产保全及其它强制执行措施,预防或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单位的联系,通过定期走访、联席协调、法律服务等方式,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困难,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依法助推企业发展。

丰富便民利民举措。两级法院10个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挂牌,总建筑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中院本着简约、实用、便民的服务理念,建成了面积17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中心划分为候访、综合、立案、调解和信访等五个服务区。增设了听证室、评估拍卖摇号室、电子阅览室、书写室等特色服务区域。坚持院长定期接访和窗口日常接访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做好辨法析理、息诉息访工作。加强司法救助,全市法院对生活严重困难的涉诉信访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依法进行专项救助210万元;为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群众缓、减、免诉讼费505万元。无为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妥善化解涉农纠纷。

创新道交案件处理模式。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上升,该类纠纷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居高不下。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进驻各交警事故处理大队、事故理赔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和巡回法庭,专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助交警、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道交事故的诉前调解,并对诉前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疑难复杂重大道交事故纠纷,就地受理、调解、开庭,减少处理环节,减轻群众讼累,提高效率,深受群众好评。与各保险公司建立沟通平台,努力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结果的执结率。弋江区法院率先进驻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城南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自20147月以来,全市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巡回法庭已处理此类案件2712件。

三、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全面提升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合理划分权责。规范审判权配置和运行,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按案件类型划分管辖,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设立刑事行政及民商事执行两个专业委员会,逐步吸收不具有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业务能力强的业务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参加,提升审判委员会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质效。加强案后审查,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复查申诉案件 357件,立案复查52件,启动再审案件 10件。开展庭审亲历活动,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1735件、旁听庭审179件,探索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建立案件随机分案机制,案件由系统自动循环分配给承办法官,促进审判权公正、透明行使。

推进执行综治体系建设,破解执行难题。一是全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执行效率,全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加强统筹管理,初步实现了整合司法资源、强化内外联动、提升快速反应、深化执行公开的工作目标。二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信息办、公安、人社、住建、工商、金融等十余家单位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查询、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已查询79223次,涉及执行案件5136件,涉及执行款金额37.5亿余元。三是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网站、微博、报纸、电视等多种方式,曝光482老赖,限制高消费、出国境、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共限制518人次,促使121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镜湖区法院将120名失信被执行人涉案信息在其所在社区公开曝光,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四是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专项活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罚款5人,司法拘留102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人。五是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0210件,执结标的额71.5亿余元,同比分别下降0.7% 和上升23.9%,执结率为91.9%

健全审判管理体系,提升办案质效。把审判管理作为法院核心管理来抓,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合理设定各项评估指标,真实反映审判执行情况,提高法官积极性,引导审判执行公正高效运行。中院审管办实现对全市案件信息的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某类案件、某办案单位的某项审判执行指标出现异常,及时跟进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审判工作的正常平稳有序运行。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评查、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共评查各类案件21000件、庭审213次、裁判文书27212篇。芜湖县法院审判管理由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实行案件结案日报制,使审判管理更加细致到位。

完善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依托信息技术,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博、触摸屏三大系统,实现信息公开、案件查询、预约服务等功能。全市法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21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0487篇,发布微博174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举行法院开放日41次,接待群众1200余人次。

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进司法民主。拓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途径,兼顾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专业的人员,使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72 名,增幅达 162%。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适用法律、参与庭审、调解和评议案件等能力。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确定其参加相应案件的审判活动。中院首次将人民陪审员制度适用于一审案件审判,参与社会热点案件的审理,判是非、断曲直,充分履行陪审职责,发挥监督作用,保障司法民主。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全市法院司法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坚定法官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以推动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变司法作风四项重点工作为抓手,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努力克服六难三案,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实到执法办案中。繁昌县法院通过公平正义铸党魂党建品牌的创建,以党的建设引领审判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推进文化建设机制化。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正高效办案为主题的各类法院文化活动,打造法院司法文化长廊,充实完善图书室、廉政警示教育室和院史荣誉室,拍摄微电影《法中情》。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以老带新,强化青年法官的培养。经开区法院建设青年法官之家,施行薪火相传制度,为青年法官迅速成长导航铺路。完善法官培训制度,利用青年法官论坛等载体,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法官综合业务素质。鼓励法官参与审判实务调研,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数量位于全省前列,中院报送的某金融借款案例获最高法院案例评选一等奖。开展2014年全市法院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申报获得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裁判文书说理研究》、省高级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司法应对的调研》,以学术研究助推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与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共建法律人才教学实践基地。

推进司法手段信息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推行网上诉讼服务,提供远程立案、远程调解、网上咨询等服务。强化网上办案,实现网上流转审批,对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管理、动态跟踪,除涉密案件外,所有案件流程管理、文书审批、案件归档、卷宗调阅和评估拍卖信息均实现网上运行和披露。在刑事审判中根据需要,施行远程视频开庭,降低安全风险,提升审判效率。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当事人就地信访、投诉,创建无进京访法院

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立规范法官行为的长效机制,引导法官文明、廉洁司法,确保法官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统一裁判尺度,提高量刑的科学性,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科学合理的审判业绩考评机制,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书画展和演讲征文等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发挥一线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对工作纪律和审判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克服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三山区法院开展心系人民群众,公正廉洁司法专项教育活动,全院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推进工作指导制度化。贯彻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着力改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办案条件。加强基层人才保障,提高职业保障水平,加大对基层法院法官的补充和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中院对基层法院指导和监督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各基层法院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司法业绩和鲜活的司法经验。

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贯彻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2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17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回复网上信箱来信76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中院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等荣誉,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我省唯一的全国法官现场培训基地和最高法院陶凯元副院长的联系点。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效监督。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办案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法官办案压力持续加大,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加剧;二是少数干警业务素质和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不高,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明显;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关心和支持,妥善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总目标,切实增强宪法意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平安芜湖、法治芜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公正司法。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稳妥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廉政建设。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严防冤假错案。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调判结合,有效化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金融借贷、股权转让、知识产权等纠纷,保护民生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服务发展大局。找准司法工作的着眼点和切入点,妥善审理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和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分析,及时提出防范风险、完善管理的司法建议。及时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坚持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积极回应其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官综合素质。探索建立法官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制度,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健全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制度,构建刚性运行、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提升基层司法水平。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基础作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司法工作。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司法改革的形势催人奋进。我们决心在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在省高级法院指导,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牢记使命,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芜湖经济社会发展、为芜湖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有关用语说明

 

六个新定位

2013年,中院党组根据我市法院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即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创建司法廉洁放心院、规范管理先行院、审判执行精品院、审判机制创新院、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先争优奋进院,全面加强公正廉洁司法,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进创新举措,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团结奋进促发展,打造芜湖法院特色品牌,推动法院工作整体上台阶。

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

罪刑法定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无罪推定是指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疑罪从无是指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上述三项原则都是现代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

犯罪记录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三审合一制度

是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的审判机制,该机制的运行提高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统一了司法尺度。

双优质服务

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化双联系活动成果的具体载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办案部门和法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二是中院机关为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综合部门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效运行提供优质的综合保障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是以信息化为支撑、高科技为特色、集约办理与分流引导为基础、便捷高效为目标所建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是将法院各职能部门的司法服务功能集中起来,方便当事人诉讼,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提升司法效率。

执行指挥中心

是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立具有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询、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执行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处置决策、执行协调指挥等功能的执行指挥运行机制。执行指挥中心对全市法院执行人员、执行资源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实现全市执行力量快速应对、协调处理。

六难三案

是指司法活动中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全国各级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

司法巡查

为落实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中院制定了《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对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业务建设情况等进行巡查。

审务督察

审务督察是各级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审务督察工作加强了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了人民法院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促进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