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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监督渠道 规范司法行为——在聘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5-05-06    作者:院政治部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拓宽监督渠道  规范司法行为

——在聘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为明

 

尊敬的各位监督员:

大家好!

今天在这里举行“执法执纪监督员”聘任仪式,我们非常荣幸的聘请到了24位执法执纪监督员。受聘的各位监督员,分别来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教育院校、新闻媒体、企业等单位,都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可以说,我们的监督员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于一体,在加强法院执法执纪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开展中一定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各位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辖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8个区县法院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辖区面积5988平方公里,人口383万。目前,全市法院现有人员编制数841个,现有干警702人。市中院现有编制数168个,现有干警131人。近几年,全市法院收案数大幅上升,2010年收案17805件,同比增长8.3%,其中市中院收案1978件,同比增长8.2%2011年收案25326件,同比增长42.2%,其中市中院收案2434件,同比增长23.1%2012年收案33687件,同比增长33%,其中市中院收案3483件,同比增长43.1%。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2245件,同比上升11.1%,审结12698件。中院受理案件2248件,同比上升16.5%,审结1160件,全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很大。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完成新任务,芜湖中院新任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廉政建设,明确“六个新定位”发展思路,打造“司法廉洁放心院”、“规范管理先行院”、“审判执行精品院”、“审判机制创新院”、“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先争优奋进院”,努力推动法院工作整体跨上新台阶。

今天的聘任会,既是一次座谈会,也是一次见面会。为下一步更好开展执法执纪监督工作,刚才请各位监督员参观了法院审判大楼,直观了解和感受法院工作的各个流程,下面研究室的同志还会对法院的整体工作职能和执法执纪工作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各位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提供一些感性的认识。这里,我先就此项工作的开展谈三点意见:

一、实行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改进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

法院工作主要有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调整的法律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惩治犯罪,还是处理矛盾纠纷,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就是为群众服务。一旦发生偏差,就可能损害百姓的利益,影响法院队伍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强化联络沟通,是保障法院严肃、文明执法,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关键举措,也是强化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的根本要求。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尤其芜湖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司法环境日趋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地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法院面临着很大的考验。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是实现“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正的迫切需要。执法执纪监督员来自社会的各个层面,最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和需求,最能感受到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也最能表达人民群众对改进和完善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监督员,我们可以听到在法院、法庭上听不到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能使我们更加准确地找到法院各项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找准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突破口,把收集、反映上来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法院整改提高的重点,从而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保障水平。从法院的内部管理上讲,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也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通过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监督,帮助和促进法院司法公正与高效,纠正违法审判和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遏制司法腐败现象,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多年来的实践也进一步表明,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公正司法的有效保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方式。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增强了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丰富了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拓宽了加强民意沟通的渠道,对于推动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创造条件,全力配合执法执纪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

为保障各位监督员顺利开展监督工作,我们也会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予以配合。

一是要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各项活动提供便利。全市两级法院都要大力支持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调研、检查、评议、视察等工作,为各位监督员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全市法院所有干警,包括领导干部都要尊重执法执纪监督员的劳动成果,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及时研究对策,认真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

二是要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做好服务,中院研究室要做好执法执纪监督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底有总结评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及时向各位执法执纪监督员寄送《人民法院报》、《芜湖审判》、《芜湖法院简报》等文件资料,使执法执纪监督员全面了解法院工作,掌握有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监督能力。要加强沟通。建立健全执法执纪监督员来信来访、调研咨询、检查评议、工作通报等制度,推进执法执纪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每年要召开两次以上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向监督员通报全市法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征求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与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联系,做到工作上有支持、生活上有关心、经费上有保障,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注重落实。重视做好执法执纪监督员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工作,加大对执法执纪监督员来访信件的督办力度,对于他们反映的情况,要落实专人、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三是要自觉接受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监督。全市法院干警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切实增强接受各位监督员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支持各位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对他们的咨询、调查等各项监督工作积极予以配合,对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严肃整改,对反映的情况要认真查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三、明确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工作对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

聘请在座的各位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是法院真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听取各方的建议和意见,帮助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目的就是通过你们的监督,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为芜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执法执纪监督员的权利和职责主要有:一是对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法官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对法院工作人员不文明行为予以制止。具体包括: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中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检举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及粗暴对待当事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制止或检举法官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向法院领导检举法官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二是收集并提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反映,对法院审判工作及队伍建设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监督形式主要有:一是旁听全市两级法院的重大庭审活动,对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的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应邀参加本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参加法院开展的较大规模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三是参加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通报;四是通过电话、信函随时向中院反映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衷心希望各位执法执纪监督员重视执法执纪监督工作,树立起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正发挥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帮助法院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加快法院发展建言献策,为法院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执法氛围。一方面,要落实监督职能,发挥监督功效,以多方位、广范围的监督,促进全市法院的廉政建设,推进法官的职业化水平,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在提高审判质量、强化审判效率、规范法官行为操守方面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各位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职业特长,从不同的角度,就法院应如何开展体制创新、工作创新、管理创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法院的审判工作贴近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贴近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使审判真正起到为社会服务、为经济服务、为改革保驾护航的功用,把我市法院建设成为一支群众信任,百姓满意、符合时代法制特征的队伍。在监督的同时,也请各位执法执纪监督员多多关注并支持法院的工作,为营建我市良好的执法条件和执法氛围,为进一步改善法院的执法装备和执法条件,多呼吁,多支持,多协调,以社会的合力,推进我市法院的整体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尊敬的各位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相信在全市法院干警的努力下,在各位执法执纪监督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法院工作一定会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实现新突破,让市委放心,让人民满意。

最后,祝各位监督员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