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本院新闻

芜湖法官与律师 共叙廉政话题 共推廉政建设

日期:2010-12-07    作者:芜湖中院 研究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26下午,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召开法官律师工作关系座谈会,部分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参加座谈会,就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维护司法公信、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展开交流。

200810月,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明确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经过二年多来的实践,法官和律师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效果很好。市中级法院结合创先争优等项工作,坚持教育、服务并重,着力打造廉政法院,把《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把学习《规定》与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增强学习贯彻《规定》的实效;二是把学习《规定》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培养干警情操,提升干警素养,以廉政文化感染干警,经过文化熏陶,使干警自觉将《规定》融入生活工作中。三是增强司法为民意识,畅通服务为民的渠道。出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官进百企”、“百名法官进学校”等多项能动司法服务活动。四是将司法行政机关参加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到基层。五是建立法官直系亲属从事律师情况的信息登记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六是设置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不搞简单的身体隔离,重在完善“职业独立”,把握好两者的工作关系,让法官和律师共同走到阳光下交流,堂堂正正地接触。七是建立我市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和谐关系。平等而不冲突,相融而不混同,独立而不排斥,监督而不掣肘,实现职业关系的规范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