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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法院行政庭践行能动司法,力促和谐拆迁

日期:2010-12-20    作者:鸠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鸠江法院行政庭在审查一件拆迁案件中,主动践行能动司法的司法理念,向拆迁户耐心解释法律,多方协调沟通,使得一起本需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拆迁案得以圆满解决,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决定征收被执行人娄某房屋所在集体土地,并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了公告。但娄某在拆迁部门动员其搬迁时,提出了远远超出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合理要求,并在其无理的请求未能得到满足后,拒不交出土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遂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鸠江法院行政庭经依法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为了弱化社会矛盾,以保障重点建设工程的进度。该院行政庭并未简单地按照审查制作裁定书、交由法警送达、再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拆迁的常规模式进行,而是是主动与被拆迁人联系,了解和掌握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和想法,寻找可以促使和谐拆迁的突破口。再根据掌握的被拆迁人的需求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调,并建议有关方面根据该户的实际情况在安置补偿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在做好上述工作后,召集双方来法院,一面送达裁定书,一面主持双方协调,并从整体利益和个人需求、从城市经济发展和家庭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做娄某的思想工作,建议其主动拆迁房屋及交出土地。同时也告知娄某如拒绝交出土地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协调、商谈,娄某态度明显改变,表示回去和家人协商后再于回复。在权衡了一个晚上后,第二天上午,娄某主动联系所在社区的负责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当天被拆除。  解江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