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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破裂致邻居房屋漏水受损 承租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0-11-25    作者:弋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王某为工作方便,在本市白马小区租房居住。不料租住一个月后,房屋下水道漏水致楼下邻居厨房、客厅、卧室等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近日,弋江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6年原告张某在本市某小区购买了155单元501室房屋一套, 2007年入住。后原告为照顾女儿上学,暂借住于亲戚家,只在白天中午到涉案房屋休息。20096月的一天,原告回家发现房屋漏水,便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厨房进行检查,拆下厨房吊顶后发现原来是楼上601住户将下水道捅破,导致污水杂物全部流到楼下的原告家中,使得原告家中的厨房、客厅、卧室等全部受损。经了解601房屋业主已将房屋出租给被告王某使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成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据原告申请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受损情况及漏水管破裂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原告厨房顶部排水管破裂原因是601室住户下水道受堵后未采取有效手段,擅自用金属物体疏通时造成的人为损坏,受损金额为30000余元。原告为鉴定支付鉴定费5000余元。

法院认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后果,侵权人应当赔偿。原告房屋是因为厨房屋顶漏水造成家中的装修及财产受害。厨房顶部排水管破裂原因是601室住户下水道受堵后未采取有效手段,擅自用金属物体疏通时造成的人为损坏。而此期间正是被告张某租住期,故此下水道的损坏应是被告张某所为,张某应是实际侵权人。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张某赔偿金、鉴定费共计35000余元。( 张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