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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董炜一行来我院考察廉政建设情况

日期:2010-11-24    作者:芜湖中院 研究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124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监察一室主任董炜,执行局副长、廉政监察员姜华以及广东省高级法院监察室主任魏海,在省高级法院纪检组长江淳等陪同下,到芜湖中院考察指导法院廉政建设工作。

近来来,芜湖中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健全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升了勤政廉政意识。一方面坚持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另一方面扎实开展专项整顿活动,从坚定政治信念、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审判独立、保持司法廉洁、加强职业修养、注重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等七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同时,评选芜湖法院首届“十佳法官”,宣传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市中院把廉政建设与法院审判管理相结合,推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疑虑、推行导诉制度为到法院办事的当事人提供各种便利服务,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了廉洁司法行为。一方面从审判流程、庭审过程、案件质量等环节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督查力度,另一方面联合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为法官和律师之间构筑必要的“高压线”和“隔离带”,加强纪律监督。四是加强文化建设,推动了法院工作整体发展。市中院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遵循“尚法求公,人民为本;厚德博学,和谐奋进”的院训,陆续开展了“转变学风年”、“博学研讨年”、“规范管理年”和“能动司法年”活动,把文化建设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通过精神文化的引领、行为文化的规范、制度文化的约束和物质文化的展现,使文化建设与法院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

最高法院领导和省高院领导对芜湖中院的廉政建设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与各部门负责同志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好廉政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