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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两级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09-05-16    作者:芜湖中院 张晨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市两级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芜湖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晨彤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重要治国方略,人民法院在其中发挥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责的组织基础和人才保障。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面对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艰巨任务,如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一个亟待思考解决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取得的新成效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转变司法理念,服务大局为出发点,以文化建设为支撑,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顿等活动,强化队伍管理,整治队伍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努力提高队伍士气,队伍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为审判任务的完成、审判职能的实现提供了组织保证。

1、转变司法理念,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芜湖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通过“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等活动,坚持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法院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经济社会新发展、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思想观念,立足我市实际,力求在思想上有新认识,理念上有新突破。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法院工作与各级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真正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去思考,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对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做好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自2008年起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大法官深入到社区、乡村,深入到厂矿企业、田间地头,深入到纠纷发生地,贴近群众、贴进基层,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利用社区、乡村的基层组织,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汇聚各方合力,在社区、乡村为人民群众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把法官导诉、法官联系点、巡回审判以及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为民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真正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2008年底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市中级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条意见》和《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为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各项经济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具体司法对策,增强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自觉性,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有效减轻了金融危机对我市当前经济环境的影响。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注重加强诉讼过程中的沟通,在公正裁判的基础上,避免、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对企业的司法保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在提升司法能力上取得新突破。

本着“以人为本、文化育人、文化兴院”为宗旨,全市法院文化建设从2007年开始,至今已持续了3年。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每年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虽有所不同,但其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进法院科学发展培养法律人才的目标是始终如一的。全市法院秉承“厚德博学”的院训精神,以文化建设为平台,努力提高司法实践中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为不断开创芜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提供智力保障。文化建设中,注意引领干警加强对知识的系统学习,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看一些书,通过学习,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同时,以 “法官论坛”等活动为载体或邀请知名学者登坛授道;或以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视点,组织法官间的相互切磋交流,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2008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182件,审(执)结14789件,收结案数比2007年分别增长19.2%16.2%,刑事案件审理中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挽救,在所判处的107名未成年罪犯中,68人被免予刑事处分或被判处非监禁刑,民事一审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3547件,调解撤诉率达40.4%6件涉外商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通过庭审能力考核、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案件评查、优秀文书评选等活动,干警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及理论研讨能力明显增强。

3、规范司法行为,在提升司法文明上取得新突破。

司法活动方式与表现是否文明,直接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全市两级法院2008年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2009年以“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专项整顿活动为契机,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从坚定政治信念、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审判独立、保持司法廉洁、加强职业修养、注重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等七个方面入手,大力对队伍的审判作风进行整顿、把规范的意识贯穿到审判、执行乃至生活行为的每一个细节,解决行为不规范、程序不严谨、言行不文明等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确确实实感受到我们这支队伍的全新面貌。目前两级法院所有人员均能做到着装规范、用语文明,严格遵守规定,文明有序地进行庭审及外出调查取证等重大司法活动,树立了人民法官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文明。

4、强化廉政措施,在提升司法公信上取得新突破。

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消除腐败现象,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全市两级法院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公信力。针对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特别是在审判、执行工作,健全完善能够切实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加大对反腐倡廉内容的宣传,设立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积极畅通接受人民群众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去年以来,中院少数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暴露,纪检监察部门毫不手软,全力查处。对其中涉嫌犯罪的人员交检察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其余人员在查清违纪事实后,部分人员已经给予了严厉的纪律处分,其余人员也正在处理。对于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整肃了队伍,既教育了违法违纪者本人,也警醒了全体干警,及时敲响了警钟。同时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全体干警认识到司法腐败是法院对社会的最大负债,是要付出沉痛代价的,教育干警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算好“亲情账、金钱账、自由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做好具体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服务和谐社会上取得新突破。

刑事审判中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落实对未成年被告人“缓判考察制度”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挽救,不断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民事审判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注重效果。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止争息诉的重要手段,努力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审判工作中,推行在本市范围内异地管辖、指定管辖等措施,不断加大行政案件审理力度。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与协调。采取诉讼前沟通、诉讼中协调、诉讼外交流等多种方式,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社会价值取向,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运用财产申报、财产调查、执行救济等执行新举措,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债务。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纠纷的社会,而是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合理解决的社会,两级法院以具体案件的处理为着力点,努力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推动和谐社会的进步,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两级法院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影响了审判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

1、队伍的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治国方略认识不到位,就案办案,本本主义,在处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上时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用和谐司法方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有待提高。在审判工作中虽然有调解意识,但由于综合运用思想工作与法律适用的能力不强,难以实现较好的效果。

2、队伍的作风还不够硬:工作作风上,与人民群众在感情上存在距离,工作中有居高临下的现象,无论是在接待来访,还是在庭审过程中,存在不耐烦、粗暴打断当事人陈述现象,不能优质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工作中惰性、漠然的心态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马虎。在判决书、调解书的制作、送达等方面存在瑕疵,存在使用拷贝的法律文书、说理不到位,判决不规范、错字漏字、未能及时送达等情况,缺乏精益求精精神。

3、队伍的纪律还不够严:极少数干警要求不严,与律师、当事人不正当交往,违法违纪,严重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小节不拘,接受吃请,影响社会公信。存在迟到早退、办公室吸烟、与当事人“三同”、接受吃请、庭审中接听手机,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网、打游戏等现象。

4、队伍的学习还不够钻:学习上缺乏主动性和紧迫感,创新能力不够,视野不开阔,思想观念落后,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精神领悟不透。安于现状,满足应付,乐于应酬,工作上不思进取,不能够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

5、队伍的士气还不够高:部分同志工作热情不高,工作动力不足,满足于应付工作,以能够完成工作为标准,缺乏干一番事业的热情和斗志。少数中层干部重业务、轻管理。有的表率作用不强,缺乏号召力;有的做群众尾巴,做老好人,不敢大胆管理,不能很好地履行“一岗双责”。不能虚心向他人学习。自我感觉良好,平时不注意严格要求,工作业绩平平,但干部提拔使用时跃跃欲试,怨天尤人。一些年龄大的同志,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缺乏工作热情和耐心。

三、关于队伍建设的一些思考

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大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抓住队伍建设中的核心问题,从深层次剖析原因,积极寻找对策措施,逐步有序地加以解决,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理顺每一个关系,扎实地推进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第一,提高干警队伍素质,为履行审判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1、严把进口,提高进入人员素质,疏通出口,及时清除不合格人员,确保干警队伍素质。目前,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案件也越来越复杂,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人民法院选拔的人员必须是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只有严把进人关口,根据法官职业化的要求,规范法官选任程序,统一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垫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才能确保为法院输入新鲜、高质量的血液,进入的人员才能胜任繁重复杂、高难度的审判工作,从源头上解决人员素质问题。可以采用从社会高层次人才中选拔,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遴选等方法进行。目前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同志政治素质高,但业务能力差,办不成案;有些同志业务能力强,但政治素质低,办不好案;还有的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都不行,不能办案。对于这样的情况,要改变目前人员能进不能出的现状,疏通出口,把不能适应法院工作的同志调离审判队伍,不再让他们行使审判权。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教育培训一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法官的教育培训毫无疑问要以法律知识教育为主,但不能仅有法律知识,还要有政治理论、社会知识,要以能力型、素质型法官为培养目标,应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抽象与经验相统一、同一性与复合性相统一、专业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原则,来更新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中既要有以法律职业的统一性为基础设定的一般培训内容,又要添加不同岗位所需要的特殊内容;既要有预备法官所需的政治理论、法官职业道德、审判技能的教育,又要有在职法官所需的知识更新、前沿理论研究;以专业素质的培养替代法律知识的灌输和单纯法律技能的训练,培养出既能掌握法律知识,又能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还能熟练运用法律职业思维方式进行审判的、具有较高法律感悟力的高素质法官。在培训模式上改变过去封闭的、僵化的培养方法,逐步树立动态、开放、多元化的新型培训观念,积极扩大社会参与,构建以开放、竞争的调控机制为特征的现代法官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法官教育的层次。吸纳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拓宽教育培训空间,提高教育培训时效。同时,要加大对学习效果的检验以检验促学习,在一定压力状态下学习,以保证学习效果,杜绝流于形式的学习。改变人在课堂心在外、作业完成网上抄、学历提高素质未提高的尴尬状况,确实起到教育培训的实际作用。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院的管理必须克服人治模式,以制度来管人管事,以制度来规范一切。制度建设不宜多,更不能滥,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法院内部管理需要、司法实践的需求,针对法院内部及对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订立一些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单位的管理、以制度来约束法官的司法行为。制度制订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制度契合实际,既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执行,又要富有实效,能够对单位管理起到正面促进作用。制度的制订,既要有利于单位的规范化,起到防止法官滥用权利、任意行事,有利于提高单位的对外服务水平、保护当事人利益,为当事人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实惠,同时又要尊重法官,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严密、具体、科学、人性化的制度将对法院的管理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制度工作不能停留在嘴上,满足于贴在墙上,更不能遗忘于制度汇编。关键在于制度的执行,真正发挥规范约束作用,使法院管理工作迈上正规化的新台阶。

第三,抓好廉政建设,铸造一支廉洁的司法队伍。在日常管理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抓好教育环节,着力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把握时机,提高教育的及时性,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搞好结合,保持教育的经常性,活跃形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二是抓好制度环节,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进一步落实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严格经费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三是抓好监督惩处环节,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拓宽渠道,形成监督网络,对内通过实行由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由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等方式扩大监督主体;对外采取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聘请司法监督员,召开律师座谈会,主动走访纪检、信访、检察等相关部门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从而形成一个上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四是抓好保障环节,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通过积极主动地争取财政对法院正常经费的支持和保障,完善法官津贴制度,强化法官的职务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廉政工作要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使廉政的准则成为广大法官的内心信念和信仰,成为法官日常行动的标准。

第四,创新队伍的管理模式,激发队伍热情。一是不断创新绩效管理模式,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模式,对法官的德、能、勤、绩、廉等诸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量化考核模式,摒弃以往陈旧落后的行政化考评制度,以符合法院工作规律、法官职业化特点的绩效考核模式取而代之,严格考核标准,加大奖惩力度,以此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鼓励干警多干事、干好事,认真工作,创造性地工作,推动法院工作。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晋级晋职要定期进行,规范化操作,让年青干警看到希望,愿意为美好明天而努力,让在岗同志感觉到压力,愿意为工作多做努力,多做奉献,要改变论资排辈的老做法,将竞争机制引入到人事工作中来,通过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等法律职务的选任,真正让优秀的同志脱颖而出,给他们以展示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违者罚、劣者出”的局面,最大程度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激发他们的活力。

建立一支符合中国国情、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两级法院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工作指导,以法官职业化为努力方向,把握队伍建设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