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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法院科学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

日期:2009-05-16    作者:繁昌县法院 高 凡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在全市法院科学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 

繁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领导:

我要汇报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我院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二是我本人的一点学习心得。

一、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

3月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院在县指导检查组的悉心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繁昌”这一主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学习培训、深入调研”的工作任务,现将本阶段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规定动作不走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事务。划分了八个学习小组,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安排。二是营造热烈氛围,做好学习培训。通过开辟学习园地、宣传栏、制作宣传标语等,使人置身审判大楼,耳濡目染都是科学发展观的话语。对规定的两本教材采用以自学为主,每周两次小组交流,每周一次集中辅导,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定内容能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三是明确主题,做好专题调研。我院与中院一致,也确定了七个调研课题,每个课题由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通过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在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透过现象分析成因,提出科学发展的改进意见。目前,这七个调研课题已全部完成,有两个已在市中院组织的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自选动作有内涵。一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伊始,我院就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院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和党外人士中聘请了10位评议代表,邀请他们参加我院的一些集中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二是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我院已经开展的“五个严禁”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扩大到全院干警和聘用人员。三是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活动期间,除县指导检查组经常性的指导外,县委书记汤春和、县委副书记袁鹏、县纪委书记陈邦龙等先后来我院调研、指导,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学文还为我院干警上了党课,县领导的亲切关怀给全院同志莫大的精神鼓舞。四是突出实践特色。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院提出“以最快的速度结案,以最好的方式结案”,各业务庭都办理了一大批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案件。五是开展了观摩庭活动。从具体的案例中找差距、找不足、找启示,从而达到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

二、本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一点心得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指针。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着力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法官素质。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要真正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就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彻底转变各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思想观念。具体讲,就是要做到“十个树立”。一是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破除法官只对法律负责、只讲“法律至上”的错误思想。二是树立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的思想,破除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保证司法公正的错误思想。三是树立审判工作服从服务大局的思想,破除一味就案办案的错误思想。四是树立人民满意是检验法院工作根本标准的思想,破除自我感觉良好的盲目乐观思想。五是树立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思想,破除因循守旧、得过且过的错误思想。六是树立审判公开、阳光下审判的思想,破除司法神秘主义和孤立主义思想。七是树立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结合的思想,破除片面理解法不容情的思想。八是树立审判工作要相信群众、方便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的思想,破除马锡五审判方式已经过时的错误思想。九是树立办案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思想,破除案件多、人员少、错案在所难免的思想。十是树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防范、从严查处的思想,破除“护短”的思想。

  (二)扎实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终要体现在促进法院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落实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上。要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就必须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导诉制度,在实实在在的亲民、便民、利民行动中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拉近法院与社会大众的距离。继续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继续做好“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申诉和表达意见的渠道。二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绩效考评。对故意拖延办案的人员追究责任,探索建立公正高效的诉讼模式,寻找从机制上彻底解决问题的途径。三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紧紧依靠党委,形成合力,利用中央将执行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时机,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利用已经建立的联动机制、威慑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确实涉案涉诉的困难群体给予救助。四是破解错案责任追究难落实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的《关于错案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群众举报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中发现错案,积极探索落实错案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五是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通过公开审判,使社会公众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进行监督,完善对法官个人量化考评,与奖惩、提拔使用挂钩,有效监督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被滥用;发挥审级制 约作用,及时纠正法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三)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2009430日的《芜湖日报》上,刊载了杨良胜院长《用科学发展观开创法院队伍建设新局面》的文章。杨院长从转变司法理念、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和加强廉政教育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队伍建设的方法和途径。我完全赞同,也深受启发。队伍建设是我们永恒的话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极少数法官的违法犯罪对我们整个法官队伍的影响是恶劣的,也是久远的。我们从法官违法犯罪的案例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防范和减少司法腐败的关键在于自律。任何事物都是内因和外因一起发生作用的,但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为此,要加强教育管理工作,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尤其要突出狠抓反腐倡廉建设。第一,根本在自律。一是通过引导干警算“七笔账”增加自律意识。即算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算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算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算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算亲情账,不要众叛亲离;算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算健康账,不要身心憔悴。二是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增加自律意识。对全体法官进行警示教育;树立模范法官,用典型引路。三是通过严肃查处内部的违法违纪,增加自律意识。第二,关键在落实。坚持抓教育不走形式,抓监督不走过场,抓制度不做表面文章,抓改革不和存在的问题脱钩。第三,培养“五型法官”。一是学习型法官。法官要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具有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党性意识,有文化、有修养、讲文明、讲礼貌的法官,而不是生冷硬横的法官。法官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就要加强学习,并做到学以致用。二是专家型法官。法官不仅要讲政治,还要懂法律、懂审判,具有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能力。三是老实型法官。法官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法律。四是干净型法官。法官要明明白白办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做到思想干净、手脚干净、社交干净,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干净型法官还应该是有良心的法官,法官的良心就是法官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五是服务型法官。法院的指导方针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在法院工作中就是司法为民。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是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我们要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服务,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当事人为我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