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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学习实践活动先行一步

日期:2009-04-03    作者:芜湖先锋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早着手 早谋划   
——市中级法院学习实践活动先行一步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芜湖中院党组一班人对此高度重视,采用确定班子、学习先进、参加培训等方式,早谋划、早着手,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先行一步,为全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年初,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良胜了解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省中级法院中第一批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效果十分良好,得到了上级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遂指派一名副院长带队前往学习,熟悉学习实践活动的流程,了解相关规定,听取相关经验介绍,对其创新活动进行了精心的研究,收获很大。事后,中院党组专门听取汇报,分析和讨论了淮南中院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对本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展开讨论,理清了思路,确定了主管领导,为学习实践活动做了第一步准备。
       中院党组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等特点,专门从政治部、研究室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提前介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知识、研究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的做法,了解每个程序的做法和要求,研究法院在规定动作中如何才能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学习实践任务,自选动作中如何结合芜湖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做好创新动作,使创新动作既有新意,又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队伍尽早进入状态,为学习实践活动做了第二步准备。
       三月初,省高院组织培训会,对各中院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培训,中院指派主管副院长带队到省院参加培训学习,学习省高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了解省高院的创新形式,听取省高院对各中院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各中院创新动作的要求,明确了努力方向,找准了学习实践活动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为学习实践活动做了第三步准备。
       3月19日市委召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市中院立即行动,利用“双休日”加班工作,研究确定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服务科学发展,保障芜湖崛起”的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围绕活动主题,明确了法院在活动中的工作重点,即:集中一次整顿、贯彻两个意见、开展三项活动、采取四项举措、实现五个提升、做好六个表率、落实七项调研,制定了《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专门编印了《学习实践活动文件资料汇编》学习读本,为全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