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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两级法院昨推行导诉制度

日期:2009-04-28    作者:芜湖日报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昨天,我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导诉制度,在整个法院系统形成导诉、接待、处理、督查四位一体的“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为来诉来访群众开通“绿色通道”,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诉讼。
       记者昨日走进镜湖区法院立案大厅,一张导诉台首先映入眼帘,端坐一旁的法官立即起身相迎,关切地询问记者需要什么帮助和服务。据悉,我市两级法院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以来,结合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和审判作风建设活动,针对当前案件多、诉讼当事人及其他群众到法院咨询多的特点,积极借鉴有关部门的有益经验,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每个工作日由法院庭室正副职担任导诉员,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提供引导、咨询、介绍办案程序和案件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
       在实施导诉过程中,导诉法官将认真做好对来访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信息登记、事务引导;以审务公开的形式宣传立案方式和诉讼程序,告知诉讼风险及案件审理流程;帮助来访群众或诉讼当事人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对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做好记录并尽快转告有关诉讼事宜;依据有关规定,当场解答来访群众提出的咨询,情况复杂的,及时转办,并注意做好对来访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吕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