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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日期:2009-04-02    作者:镜湖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330日下午,我院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李强国院长在大会上作了深入全面的动员讲话。镜湖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检查指导三组组长童维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胡玉洁副院长主持。
李院长深刻阐述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对全院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进一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实现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司法能力、实现自身建设新发展的重大举措。他说,要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地进行,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总要求,切实把握“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建设者、捍卫者”这一实践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住学习和实践两个关键,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在谋划和推动工作上有新的思路和举措,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在增强党性、提高修养、改进作风上有新的成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他强调,院党组对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狠抓学习实践活动各个环节任务的落实。要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李强国院长还强调要把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专项整顿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两项活动同时开展、相互促进。

童维民组长在充分肯定镜湖区法院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精神、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二是要充分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际效果。童维民组长还表示会全力做好检查指导组在区委和法院之间的联系、协调、沟通工作,与我院一起把这次学习活动开展好。

胡院长对今后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学习实践活动是一项政治性非常强、命意非常深远的行动,全院干警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二是会后各庭室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会议上下发的《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阶段的重点和任务目标;三是要认真了解活动安排表的时间安排,确保全体党员无一人掉队;四是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上承下达的工作,及时向区委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传达区委的指示和要求,对各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加以督导检查;五是各党支部和全院干警要积极与院活动领导小组沟通,注意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

经过动员大会,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下一步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孙施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