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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杨良胜深入基层协调案件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日期:2009-04-13    作者:芜湖先锋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法院审判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2009年4月9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良胜带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康以及行政审判庭、研究室主要负责人来到繁昌县,与该县县委书记汤春和、县长贺东就两起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进行了沟通,有力促进了该两起案件的顺利审理和对社会关系稳定的维护。
       此次协调的两件案件共同的特点是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案件。繁昌县委、县政府对这两起案件高度重视,表示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协助法院做好这两件案件的审理工作。在交流协调中,市中级法院与县委、县政府就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并落实了有关措施。
      杨良胜院长对繁昌县县委、县政府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法院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是其职责所系,是科学发展观是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市中级法院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交流,共同服务好、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