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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1月7日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

日期:2009-02-18    作者:芜湖日报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二〇〇八年全市法院工作回顾

200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全市法院按照“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切实履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182件,审(执)结14789件,收结案数比2007年分别增长19.2%和16.2%,结案率为97.4%,比2007年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35件,审(执)结1686件,收结案数比2007年分别增长19%和13.2%,结案率为97.2%,比2007年上升0.9个百分点。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220件,审结1218件。刑事一审案件的收结案数分别比2007年上升3.8%和3.4%。全市法院有针对性地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强奸、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当严则严”的要求,依法予以严惩。共判处犯罪分子175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76人,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19人。继续落实对未成年被告人“缓判考察”制度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挽救,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在所判处的107名未成年罪犯中,68人被免予刑事处分或被判处非监禁刑。按照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完成了对原黄山市政协副主席吴洪明、原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国华受贿、滥用职权案的审理。

坚持调解优先的民事审判原则,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8995件,比2007年上升20.1%;审结8789件,比2007年上升17.8%。其中受理的劳动合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幅均超过一倍;房地产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增幅也均超过60%。全市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在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审判原则,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把审判活动的重心放在“事了”而不仅仅是“案结”上。在审结的民商事一审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3547件,调解撤诉率达到40.4 %,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房屋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破产、劳动争议以及涉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依法保障民生。2008年,我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对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力度,共审结该类案件24件,其中所审结的6件涉外商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优化了我市投资环境,有力推动了我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顺利发展。

坚持监督与保护并重,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全年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29件,审结122件,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2件,全部或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的43件,行政相对人撤回起诉的27件,以其他方式结案14件。在做好案件审理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对于一些复杂的行政争议案件,采取诉讼前沟通、诉讼中协调、诉讼外交流等多种方式,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社会价值取向,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细则,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指定6件以县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在本市范围内实行异地管辖,提高行政审判的权威和公信力。

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强化涉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努力提高一、二审案件的审判质量,积极开展判后答疑释理,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和申诉案件的发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受理并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135件,其中维持原审判决601件,调解、撤诉结案25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250件,以其它方式结案28件。全市法院受理审判监督案件45件,比2007年下降15.6%,审结44件,其中维持原审判决12件,调解、撤诉结案8件,改判或发回重审20件,以其它方式结案4件。在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的同时,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采取院领导督办、具体案件实行个案责任制等方式,加强信访工作,重视初信访,重点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难点问题。全年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155件,比2007年下降35%,信访案件连续三年大幅下降,呈现出总量下降、集体访下降、初访量下降、越级访下降的良好势头。

坚持以合法权益切实实现为目标,加强执行工作。全市法院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为契机,积极运用财产申报、财产调查、执行救济等执行新举措,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535件,执结3363件,收结案数分别比2007增长12%和14.4%,执行结案率95.1%,执结标的额5.55亿元,比2007年增加0.35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51件,执行结案率89.1%,执结标的额3.86亿元。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密切配合、法院依法执行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建立了全市解决执行难联系会议制度。各基层法院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社区、乡村建立协助执行基层网络,畅通执行信息渠道,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破解执行难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内部分权制约与外部综合治理相结合,对内积极探索和建立“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执行工作管理模式,用制度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监督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外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债务。2008年,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季度考核中,我市法院均位居前列。

(二)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全市法院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目标要求,以优化司法职权、规范司法行为、创新司法工作机制为主线,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最期待、人民法院事业发展最需要的问题和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完善审判指导与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深化审判和执行公开制度改革,形成更加及时、透明、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和司法服务体系,满足社会的司法需求。

以司法为民为主旨,创新服务措施。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全市法院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指导意见》,以方便群众诉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广泛开展立案、开庭、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调解指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司法活动进社区、进乡村,将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于审判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护民举措,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实行网上远程立案、巡回审判和双休日预约办案等便民措施;实行“一站式”服务导诉制度,加强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诉讼活动的法律指导;在社区、乡村设立法官联系点,协助基层组织将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开通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完善诉讼费减、缓、免的条件和标准,依法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全市法院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545件,减、缓、免交诉讼费107.27万元。

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完善质量管理。全市法院始终视审判质量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全面实行新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审理期限、裁判方式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修订完善了以审判业绩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法官绩效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促使法官做到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继续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和通报制度,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和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实行实名通报,同时记入法官办案信息档案,作为法官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对基层法院实行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的规定》,积极探索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以统一法律适用为核心,强化业务指导。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在全市开展调研,以调研成果指导司法实践。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就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形成了《涉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会议纪要》;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就房屋登记的程序、具体审查方式和标准、错误登记的责任承担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的问题,形成了《关于房屋登记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了执法尺度,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证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积极完善案件申诉审查和再审监督机制,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制定了《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审理规程》,完善我市抗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以保障司法廉洁为重心,规范司法行为。为强化法官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详细列举22项司法活动中“不得为”的行为,倡导建立相互独立、彼此尊重、互相合作、互相监督的良性关系。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6年制定的《法官判后答疑释理的若干规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与完善,进一步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防范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法院自身建设,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结合审判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公正司法等法院工作重点,采取举办专题研讨班等活动形式,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博学研讨”文化建设主题,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纠纷案件审判研讨,推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审判实务”、“农村土地流转”等为内容,举办了四期全市法院《法官论坛》,探索新形势下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有效结合的途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有关高校教师来法院对部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组织人员到西南政法大学学习;依靠自身人才资源,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行政裁判文书制作、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了专项培训交流。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先后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来我市法院做学术专题讲座。法院文化活动的开展,拓展了法官知识视野,提高了法官认识大局、把握大局的能力,增强了和谐司法的自觉性。

开展审判作风建设,促进司法文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开展审判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审判作风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文明司法,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不断增强司法的亲和力,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以良好的审判和执行作风,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在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人员对照要求,认真剖析,查摆问题,寻找差距。针对司法理念、审判纪律、工作态度、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从加强制度落实入手,将法官司法行为与审判结果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引导法官不断提高定分止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首届“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全市法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凝聚人心,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了审判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开展法院廉政建设,增强司法公信。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规范法官的裁判权,完善司法权的监督机制入手,开展制度的清理、完善、创新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先后对100多项规章进行了清理,废止13项,修改完善4项,新增制度20余项。坚持实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在各业务庭选聘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内部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针对极少数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全体人员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促进司法廉洁。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接受监督。继续强化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意识。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深入三县四区,走访市人大代表,认真倾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人民群众新时期的司法需求,找准当前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代表们反映较多的农村土地流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进行调研并做出了相应的规范。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情况;书面汇报了全市法院2007年以来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报送备案法律文书20件;办理市政协交办的提案2件。坚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执法监督员,定期邀请他们参加全市性的法院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对法院重大活动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注重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信心和信任。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坚持规范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一是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与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尚有差距;二是发生极少数法官违法违纪行为,法院队伍的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三是少数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还不高,案件审理结果往往还不能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少数涉诉信访、申诉案件还没有有效的解决方式;四是法院编制偏紧,基层法院人员紧缺现象比较突出,且法官年龄普遍偏大,有断层趋势;五是民商事案件上升幅度过快,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突出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立足于自身建设,切实加以解决。

二、二〇〇九年全市法院工作思路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应对金融危机、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为此,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市法院继续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把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纳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思路,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把好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向市委汇报,努力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之中,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审判事业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向前进。坚持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法院工作。

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惩各类经济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牢牢把握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妥善处理涉及农村稳定、农业安全、农民生活保障的各类案件,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支持、监督职能,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与服务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继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妥善解决好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执行积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高度关注民生,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全市法院根据省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八项政法民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找准司法为民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从群众最关注的事情做起,积极稳妥地做好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可能引发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的受理和审理的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全市法院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更加主动地处理各种涉及民生的新类型案件,解决新的社会问题。在总结“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促进和谐、推动发展、保障民生。

稳步实施工作机制改革,增强法院创新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改革重点进行落实,着力解决法院工作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突出问题,努力克服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继续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有效的司法考核体系,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实现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

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的新发展。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队伍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保持法官队伍的清正廉洁;以全市干部交流为契机,实施法院内部岗位轮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促进队伍和谐团结,提高队伍的整体合力;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促进司法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增强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各位代表,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面对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艰巨任务,全市法院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以更优异的工作业绩,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