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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司法作风检查组检查验收芜湖中级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司法作风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2009-11-13    作者:芜湖中院 政治部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113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沪平一行4人亲临芜湖中级法院,检查验收该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司法作风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过程中,芜湖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家杰代表中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首先汇报了市中级法院2009年度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司法作风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并总结了此次“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全面了解芜湖中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司法作风大检查工作的开展,真实检验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省高院司法作风检查组和芜湖中院党组还认真听取了应邀参加座谈会的芜湖市人大代表及执法监督员对中级法院开展这两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省高院司法作风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充分调研、查看二十余项软件资料后,对芜湖中级法院2009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司法作风大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芜湖中级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方式创新,司法为民亮点多、实效强,尤其是在建立导诉服务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打造文化法院等四个方面表现突出,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

同时,汪沪平副院长还代对芜湖中院进一步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促进和谐稳定。要做好清理执行案件,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要重点关注涉诉信访案件;要练好内功,强化案结事了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标。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从提升法官业务素质、改进司法作风、抓好廉政建设方面下功夫,让群众放心。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拿出精力和经费对基层基础建设进行更多业务指导,要用信息化成果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要以方便群众诉讼,以群众需要为标准搞好人民法庭的建设;要做好法院目标考核工作,促使工作再上新台阶。(汤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