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公告
(2018)皖02民初25号
芜湖四海建设有限公司:
王义贵因与福建四海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四海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依照(2018)皖02民初25号判决书判决内容,你应当交纳案件保全费5000元。限你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期满仍未交纳或不足额交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收款户名:芜湖市财政局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
收款银行账号:6228401997064831160
金 额:伍仟元整(5000元)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