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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民初25号 芜湖四海建设有限公司 补交诉讼费通知 送达公告

日期:2020-07-08    来源:中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公告

(2018)皖02民初25号

芜湖四海建设有限公司:

王义贵因与福建四海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四海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依照(2018)皖02民初25号判决书判决内容,你应当交纳案件诉讼费167066元,其中受理费167066 元,保全费/执行费0.00 元,其他0.00元,合计167066元。限你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期满仍未交纳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收款户名:芜湖市财政局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

收款银行账号:6228401997064830964

金 额:壹拾陆万柒仟零陆拾陆元整(167066元)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