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媒体聚焦

民法典折射大数据时代下的中国民生新话题——刊登于《新华社》

日期:2020-06-11    作者: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市民在安徽芜湖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业务。新华社记者 周牧 摄

新华社合肥6月10日电(记者汪海月、张紫赟)游戏币被盗该怎么办?QQ号是否可以继承?信息泄露造成的骚扰电话轰炸该如何解决?……这一系列大数据时代下催生的新问题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都能找到答案。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诞生于互联网时代,带着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网络印记,其中对网络虚拟财产和个人信息的强化保护就是典型。

近年来,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屡见报端。据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肖珍介绍,早在2003年,中国就出现了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某在线收费网游玩家李宏晨发现其账号中耗时两年、花费上万元现金购得的几十种游戏装备突然不翼而飞,随后对游戏公司提起诉讼。

“除此之外,网络虚拟财产的评估、分割、继承都存在较大争议。”肖珍举例说,芜湖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由于无法评估网络虚拟财产价值,夫妻淘宝店铺的分割成为司法难点。

“此前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属于法律空白,时代呼唤让其有法律依据。”肖珍说。

肖珍在阅读案卷。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民法典确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红看来,这一规定揭开了网络虚拟财产具体立法的序幕,意义重大。

“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开放式立法,为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预留了空间,以静待今后立法研究的深入与成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形成一个完整的规范体系。”张红说,这吹响了相关立法的号角,体现了对网络文明时代的回应。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日益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数据的产生、采集、共享逐渐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个人信息被窃取、盗用、交易的现象也日益突出。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中国有43.6%的网民在过去半年上网过程中遇到过网络安全问题,其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占比最高,达23.3%。

“公众日常使用的App,很多都存在过度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的现象。而国家在数据采集、开放、共享、交易等方面监管机制还不健全,缺少相应的规范标准,数据共享开放安全无法保障,个人信息的保护亟须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滁州市市长许继伟说。

据张红介绍,民法典出台前,中国仅有《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等效力层级较低的部门规章。关于个人信息效力较高的规定主要分散在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

“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门作为一章表述,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具体内涵,基本建立了个人信息的保护体系,深深打下了信息时代的烙印。”张红说。

在肖珍看来,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的规定实现了法律体系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对个人信息全方位的双重立体保护,反映了对互联网时代民生话题的回应。

“中国民法典编纂于人类从工业文明迈向信息文明的重要转换阶段,对网络空间的有序运行更为关注,体现了互联网时代下法律的与时俱进,对社会个体福祉的肯定与支持,彰显了人文关怀。”张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