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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上耍“老赖”,处罚预告慌了神

日期:2020-06-03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说了多少次了,没钱,有本事你们来抓我呀!”电话里,被执行人付某冲执行法官大声吼着。根据法院判决,付某与前妻钟某离婚后,每月需向前妻支付1000元用于抚养女儿。但截至今年5月,已拖欠近11个月没有支付,于是,钟某来到镜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结合网络查询结果,瞅准一个阴雨天,执行干警来到付某家中,将其从床上揪了下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一贯嚣张的付某仍不服软,嘴上不停嘟囔:“我没工作,没钱,再说我这又不是刑事犯罪,你们不能拿我怎么样!”看似“社会人”的付某对“行情”似乎很熟络,目前正值疫情期间,拘留所对司法拘留管控异常严格,“送拘难”是实际问题。但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执行法官似乎早有准备,缓缓拿出一张盖有镜湖区人民法院红印章的法律文书,正色道:“近11个月抚养费未履行,可追溯到2019年7月,那时候可没疫情!立案以来,法院多次与你及家人联系,要求来法院处理此事,但你态度始终十分蛮横,以各种理由拒绝来院,对抗执行,甚至叫嚣‘有本事来抓我呀’。本案标的较小,你又正当而立之年,身体健硕,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可对你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考虑到疫情期间的实际情况,今天暂不予送拘。这份《处罚预先告知书》须签收,缓以7天履行期,如逾期仍未履行,将对你处以5万元的罚款!”“反正我没钱,怕什么!”付某自我安慰。“对你的罚款将会立司惩字案件,录入案管系统,如拒不履行,即便几十年后你领退休金的时候,国家也会强制执行。简而言之,这笔罚款,要跟着你一辈子。如果你不信,偏要以身试法,那就试试!”听到这,刚刚还在撒泼耍赖的付某,可真慌了神:“别啊,别啊,我现在就打电话给我爸,喊他把钱凑来,不就行了吗?”得知此事,付某的父亲连忙从单位请假,凑齐案款后赶到法院。看到头发花白、眼镜被汗水模糊的付父,执行法官摇了摇头:“看看你父亲,一把年纪了,不仅忙着工作,还要为你的事操心。而你也是一位父亲,早上9点多了却还在家里睡大觉,对自己的子女连最起码的义务也没有尽到。希望你能够通过今天的事,有所改变,找份正当工作,尽到作父亲、儿子的责任!”付某似乎有所触动,一贯强词夺理撒泼耍横,于此时似乎也消停了不少。

随后,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来到法院,领取案款、办理结案手续。同时,针对双方提出的若干问题,释法明理:一是小孩还小,离成年还有很长时间,付某要尽全力来履行义务,支付抚养费。二是抚养费和探视权不能混同。既不能因不给抚养费而拒绝探视,也不能因不给探视而拒不支付抚养费。双方可就有关受损权益申请法院执行。三是好聚好散,家长里短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双方协调解决,强制执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孩子是无辜的,父母关系的恶化,对孩子的成长肯定是弊大于利。令人欣慰的是,临末,付某拿出五百元交给钟某,说六一儿童节快要到了,给宝宝买点吃的和衣服。至此,本案涉及的两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作者:镜湖区法院 王伟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