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

日期:2020-04-2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4月17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翠微主持会议并讲话,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等会议精神,并传达了全市扫黑办主任视频会议精神。随后,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了调整三山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宣传工作小组成员相关事项。

最后,胡翠微结合工作实际,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她强调,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以“一十百千万”为行动目标,统筹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是始终坚持依法严惩。紧紧围绕“积案清零”目标,推进快审快结、提升审判效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是持续深挖案件线索。承办法官要提升办案过程中的警惕性,增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网”线索的主动性,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并审慎发现、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及时向院扫黑办和上报案件线索。

三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履行综合治理职责,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行业监管漏洞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担责动真。

四是继续强化协调联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运用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等制度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实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准确把握社会关切和受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重视结合典型案例释法明理,实现宣传效果再增强,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作者:三山区法院 王梦婕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