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江淮风暴 > 专项行动

疫情当前 执行法官情理结合化解家事纠纷

日期:2020-03-2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每一个家事案件的背后,都是一段情感交织,剪不断,理还乱。而在执行案件中,家事案件则往往是“难上加难”。但正因如此,处理好此类案件对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至关重要。疫情期间,鸠江区法院执行法官刚柔并进,将劝说调解和强制执行相结合,妥善化解了两起家事执行案件。

搭建沟通桥梁  化解双方心结

金某和计某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后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金某需支付计某房屋分割款73933元,判决生效后,金某未主动履行。202033日计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坚持线上办案优先,对被执行人微信账户进行了冻结,311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称离婚后孩子由自己抚养,按照判决计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而计某至今未付。如今,自己账户被冻结了,小孩子本身先天残疾,需要治疗,正是用钱的时候,希望法院能够解除账户的冻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通知双方来到法院沟通协商,向双方释法明理,希望都能为小孩考虑,相互谅解。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达成和解,金某和计某一致同意房屋分割款与抚养费相互抵消,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主打感情牌  让亲情回归

孙某与雍某婚后育有一女,但因双方感情不和,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孙某需支付雍某抚养费6000元,孩子的医疗费用凭票据各承担一半,但孙某却一直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雍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分歧和矛盾较大,孙某母亲对医疗费的产生和票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执行法官一方面耐心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希望其冷静下来,告知其不要将大人之间的矛盾转嫁到小孩身上。另一方面积极疏导申请执行人情绪,引导双方共同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孙某当场支付了抚养费和医疗费8800元,案件顺利执结。

(作者:鸠江区法院 鲍亚东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