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4)芜中执字第00247号
安徽利众物流仓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利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雪峰: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与安徽利众物流仓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利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雪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法联系,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及芜湖金土地房地产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芜金土地[2019]房估第6024号估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估价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限你方自送达至日起10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你方自行承担。
承办法官:朱兵
联系方式:5888168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