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到民四庭调研指导工作

日期:2020-03-0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3月2日,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来民四庭调研指导工作,就民四庭近期工作,特别是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调研指导。

    胡敏指出,部门负责人要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执法办案和整改工作及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深做细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以审判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抓具体、抓细致、抓深入上下功夫,确保一件不落整改到位。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方面制度。

    同时,胡敏认真听取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全过程,仔细查看了合议笔录,对合议庭认真讨论案情,精准剖析法律关系给予充分肯定。

    胡敏强调,合议庭承担着有效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及公正裁判案件的重要职能,责任重大,积极推进审判合议实质化、规范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有效整改举措。法官要建立合议案件会前书面审理报告制度,做好现场合议记录。合议庭成员要认真核对笔录内容,确保对案件疑难点、关键点讨论过程记录的准确性,为公正裁判提供法律依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也应参与到案件合议,为合议庭评议案件提供参考,以便快速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图文:陈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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