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希望培训机构和家长都能多一份理解和耐心,理性处理和维权!
1.已报名缴费的培训班,能退费吗?
可以。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培训,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
目前,绝大多数培训班都是预付费制,很多消费者都已提前报名缴费。但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如期上课,无法履行、不能达到培训目的,作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应的学费。
社会上各类“培训班”“训练营”“托管班”,其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合同,此次突发疫情属无法预料,且无法避免,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这是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基于公平原则,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培训机构退费或协商延期。
此外,疫情是突发性事件,双方都可要求解除合同。
因为疫情导致培训目的无法实现的,依据公平原则,消费者和培训机构都可以平等地、直接地、无条件地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该合同的解除不可归责于双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学费。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疫情之后签订的合同,或者并非是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的,都不属于此种情形。
2.培训机构将已缴费课程改为线上课程,合理吗?
如双方资源、平等协商属合理。
如机构强制要求接受属不合理。
消费者和培训机构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选择解除合同退还学费,或选择变更培训合同内容,如延期培训、置换课程等。而对于某些培训机构借故拒不退费、强制变更课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完全可依法拒绝。
由于教育培训类合同的特殊性,多为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费者对合同条款进行磋商的机会较少,教育培训合同存在大量类似“一旦报名,概不退费”的约定,这些均属于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即俗称“霸王条款”,依据《合同法》规定应属无效。
3.报名时没签合同,现在还能退学费吗?
可以。培训机构不能以无合同、无收据为由拒绝退费。
教育培训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培训合同,也不会影响培训机构履行相应义务,消费者提供相应缴费记录、收据等就可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可以以相应缴费记录、收据要求退费,培训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以没有合同或者收据丢失为由拒绝退费。
如果存在培训机构借故拒绝退费的情形,消费者可以保留相应证据,如缴费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上课记录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