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法律问题解答(六)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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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应对疫情工作决策部署,更好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特制定以下常见法律问题解答,今天给大家带来行政篇。

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机关(含本市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涉疫情防控的通知、指令、决定等文件是否可诉?

答:不可诉。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机关(含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涉疫情防控的通知、指令、决定等文件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单位、个人应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并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