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法律问题解答(二)

2020年2月9日
日期:2020-02-0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刑事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应对疫情工作决策部署,更好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特制定以下常见法律问题解答,今天给大家带来刑事篇。

1.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或拒不配合隔离治疗的,如构成犯罪,应如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上述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情形包括:①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②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③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④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如构成犯罪,应如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如构成犯罪,应当如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