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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账 请多问一句

日期:2020-01-13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您好,您的手机成为《XX去哪儿》节目幸运观众,获得98000元和苹果笔记本电脑一部,请立即致电151XXXX7351领取!”看到这类信息,很多人都一笑置之,已经见怪不怪,不以为意,觉得自己怎么可能上这种当。可是现在网络诈骗的手段也越发“高明”,往往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就中了圈套。南陵安南汽车城的王某某就遇到这样一起诈骗。

    南陵安南汽车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常跟一些汽贸公司做生意,王某某是该公司财务人员。2018年11月12日上午,王某某在二楼办公,在一楼的公司老板胡某某叫其接听转接电话。王某某接听后因对方声音太小,就叫对方拨打自己的手机。过了一分钟,一通电话打入王某某手机,对方称是广州金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有一笔钱要转入公司,叫其把公司账号给对方,具体事宜由对方公司出纳与其联系。王某某就按照对方提供的QQ号加了对方出纳为好友。添加好友后,对方让王某某提供公司账号,称要汇款9.6万元到公司。王某某发过账号后,对方发了一张汇款凭证单截图过来,上面载明对公司汇款9.6万元。对方称转账一般要两个小时才能到账。因为平时转账也是要过几个小时到账,王某某就相信了。过了十几分钟,王某某QQ弹出一个对话框,对方昵称即为胡某某,王某某误以为是公司老板的信息,里面内容是叫其给一个中国农行银行账号汇款9万元,王某某以为是胡某某在广州那调的车子回来了,就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给对方9万元。王某某转账后,就到楼下跟胡某某说钱已经转过去了。胡某某称从未叫其转账,王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后经公安侦查,查获对方账号的注册人杨某某。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被告人杨某某通过朋友杨某认识“阿峰”。经双方商议,被告人杨某某答应向“阿峰”提供银行卡用于转入违法犯罪所得,并约定转入卡内所得二人平分。后被告人杨某某将其办理的二张银行卡交给“阿峰”。2018年11月12日上午,王某某在收到假冒其公司领导的诈骗信息后,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内转入9万元。该银行账户即为被告人杨某某交给“阿峰”的。当日,“阿峰”收到转账信息后即联系被告人杨某某,指使被告人杨某某至银行通过补办银行卡的方式将卡内所得取出,被告人杨某某取出5万元交给阿峰,剩余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明知他人转入银行卡内的款项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通过提供银行卡的方式帮助转移违法所得,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其坦白、退赃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在该起案件中,王某某在收到“胡某某”转账信息后,只需跟公司老板胡某某再确认一下,就可以避免被骗。可因陷入思维误区,就落入了对方的圈套。

    网络转账,请多问一句呀!

(作者:南陵县法院 林先宏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