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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法院去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1件——刊登于《大江晚报》2020年1月6日

日期:2020-01-06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雷霆之力!多名黑恶分子获刑5年以上

   本报讯 2019年以来,芜湖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对黑恶势力不断掀起强大攻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收获了国家级、省级系列荣誉:镜湖区法院刑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芜湖中院刑一庭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镜湖区法院刑庭庭长孙玲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19年,芜湖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1件,一审受理46件460人,其中涉黑案件15件269人,涉恶案件31件191人。二审受理25件246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87人,涉恶案件20件159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2件。生效并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被告人138人,判处五年以上86人,重刑率达62.3%,生效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及恶势力成员的被告人68人,判处五年以上34人,重刑率达5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芜湖法院聚焦大案攻坚,依法精准严惩,稳、准、狠、快审结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江涛涉黑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十大典型案例。与此同时,芜湖法院严格罪刑法定,对4起以涉黑涉恶起诉的案件,因不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条件依法不予认定。

扫黑除恶必须“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芜湖法院对判处财产刑的案件100%移送执行,100%采取查、扣、冻措施,执结到位16件,执行到位362.6万元。聚焦“打伞破网”,推进深挖彻查,全面摸排线索,通过接受群众举报、排查案件等方式,发现线索314条。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68条,推动金融、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深化“一案一整治”,针对江涛、姜添文、徐鑫等涉黑涉恶案件发出司法建议11条。主动邀请纪检监督。在全省率先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监督涉黑涉恶案件,对有无违规干预等问题加强事中监督。

记者 顾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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