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借款无踪迹 深挖细查获战果

日期:2019-12-26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在镜湖区法院执行接待室,为追债而苦苦等待了5年多的王女士终于拿到了第一笔还款1万元,这让她分外开心,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她的焦心事得以消解。

今年50多岁的王女士现在一家饭店帮工,她过去在一家菜场卖过猪肉,认识了她的顾客周某某。周某某因做炼猪油生意,渐渐成为王女士的固定客户,也得到了王女士的信任。后来王女士腿部受伤,不能做体力活,便在菜市场卖菜,仍能见到周某某,周某某还时不时来买菜。2014年4、5月间,当周某某提出他养鱼要急需资金,向王女士求助借一笔钱,并允诺给一分息时,王女士不假思索答应了。王女士便分五次借给周某某13万元,周某某于2014年8月向王女士出具了借据,言明年底就付清。后周某某又向她借了1 万元,这次王女士借条都没有找他要。周某某表示到时一起还。这次借钱后,周某某便再也没光顾过王女士的菜摊了。

转眼到了年底,王女士家要用钱,便打电话给周某某。一开始倒能接通,后来周某某的电话就关机了。按照周某某曾经留的住址,找到他位于袁泽桥附近的一处房子,房子住户称房子并不是周某某的。寻找周某某的唯一线索中断了。这让王女士万分焦急。她通过人打听,只要有周某某的一点信息,都让王女士燃起希望。听说周某某在南瑞开过麻辣涮,她便一家家去找,却见不到周某某的踪影。有一次她听讲周某某在三山卖卤菜,便又急急忙忙去一家家卤菜摊打听,可是又无功而返。面对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就这样被无良的周某某卷走,让王女士寝食难安。几年的寻访,王女士痛苦不堪。她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委托了律师,将一纸诉状递交到镜湖区法院。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请,于2018年11月作出了判决,判令周某某归还王女士13万元并承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判决公告送达并生效后,王女士于2019年3月向镜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周某某财产查询,周某某名下并无存款,也无房产,周某某仍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征求了王女士意见,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然而执行法官却并未将案件尘封,时常思考案件的突破口。一次王女士和执行法官谈到,周某某家在弋江区的房子拆迁了,有几套安置房,可周女士对安置房在哪也一无所知,这让执行法官心中一亮。2019年12月12日,执行法官去弋江区征收办调取资料,查询到周某某于2012年3月23日所签的房屋拆迁协议。弋江区征收办提供了与周某某的协议,周某某有位于儒林西苑及弋江嘉园三期三套安置房,面积共计215平米,而弋江嘉园三期房子尚未开始办证。这让执行法官喜出望外,这处近60 平米的安置房让王女士申请执行案件出现了转机。

当听到执行法官查获到周某某这一处房产,王女士喜不自禁。她赶到小区的物业,证实了房子是周某某的,并以买房为由要到了周某某的号码。执行法官于2019年12月14日赶到弋江嘉园三期,将查封裁定书张贴在门上。随后执行法官便按照物业提供的周某某的号码打通了电话,对方声称自己只是周某某的朋友,他说房子已经由周某某抵债给他父亲,他在使用。执行法官告知他法院已经将房产查封,希望他能联系周某某来配合处理案件。过几天这位自称是周某某的朋友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向他出示了有关法律文书,并要求他配合法院处理房产。这位毛姓男士表示他将转告周某某,并称能代表他还债。很快,毛姓男士回复执行法官,他可以在十个月内将欠款还清,希望与王女士达成协议,执行法官答复可以做王女士工作。当执行法官通知双方来法院协商时,毛某某称达成协议,法院就要解除对房产的查封,否则他就不参与此事。执行法官告诫他说,达成协议只是法院不处置房产的条件,而不是解除房产查封的筹码。

执行法官于2019年12月20日对该房张贴腾房公告,这让毛某某受到震慑。2019年12月21日下午,毛某某和周某某的女儿一起来到法院,同王女士面对面协商。他们达成了还款协议,由周某某之女承担还款义务,共偿还判决本金13万及另外未诉的1万及利息和诉讼费用共计15 万元,于当日付1万元,剩余的分四期在2020年年底前付清,双方均在协议上签字。周某某之女当即将1万元微信转给了王女士。

王女士对自己的债权能获得了切实的保障,十分欣喜。她不住地向执行法官致谢,发自肺腑地说,“执行法官这么辛苦为当事人东奔西走,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了。”执行法官也为王女士高兴,能够为当事人不折不扣地兑现权利,这就是最好的回报了。

(文:镜湖区法院  杨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