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法院:持公平之剑 执公正之法

日期:2019-12-26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南陵县人民法院敢于亮剑,尽管“老赖”陶某为了躲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名下的财产之前就转移到其子的名下,但执行法官依然将其案件汇报至南陵县法院审委会,会议通过处置陶某赠与其子的财产的决定。南陵县法院的亮剑,让几位申请执行人倍感欣慰。

申请执行人董某、胡某等与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陶某名下供财产无可执行,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陶某让其履行义务,但陶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线下调查,发现陶某多年前已将房产赠与其子。为了核实这一信息,执行法官多次前往不动产和房管局查询该房屋的信息及赠与情况。事后,被执行人陶某也对赠与事件供认不讳。得到实证后,执行法官立即起草方案,准备评估拍卖陶某其子名下的房产并将其上至南陵县法院审委会讨论,会议讨论结果多数通过该方案,提质效、显成果,就要敢于亮剑,对老赖绝不容情。紧接着通过司法拍卖等程序拍卖了陶某其子名下的房产,几位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到了执行款。

至此,多起案件执行完毕,次日,几位申请执行人联名送来“刚正不阿、执法为民”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和南陵县人民法院,公平公正的维护了他们的利益。

(文:南陵县法院 陈周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