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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报班需谨慎 切莫因小而失大

日期:2019-12-2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考研热”一直居高不下。日前,鸠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考研学生和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经二审,现终于尘埃落定。

20183月,江苏的孙某某与芜湖某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一份,约定孙某某交纳学费16500元,培训机构提供2019年全国全日制研究生联考定向A类院校直通班的面授或网络课及VIP无忧退费课程服务,具体包括网络课程、顶级师资团队、直播VIP小课、无忧重读保障等。后孙某某考研失利,诉至本院,认为培训机构没有履行协议义务且没有办学资质,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培训机构却认为其已全面履行协议义务,且其系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法登记注册并开展培训活动的企业,是非学历性教学机构,无需教学资质。

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工作目标,不仅多方查询和咨询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问题,更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力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最后,二审法院认为,孙某某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培训机构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虚假或者夸大宣传而使其对合同内容陷入错误的认识,因而培训机构不构成欺诈;但培训机构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瑕疵,故判决退还学费12000元。判决生效后,培训机构主动联系本院,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

(作者:鸠江区法院 李佳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