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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芜湖法院执行再亮剑

日期:2019-12-0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凌晨5点56分,整座江城还未苏醒,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执行局外已经是警灯闪烁,执行干警兵分多路,拉开了“晨曦行动”第三天的序幕。

当天清晨,执行干警前往多个被执行人住所地查控,当他们敲开被执行人黄某某、谢某某的家门时,谢某某还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等到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和来意,这位“老赖”才如梦初醒。

2019年,黄某某、谢某某与申请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弋江区法院,面对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的判决,二人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向黄某某、谢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二人都视而不见,也未如实申报财产。

这次被带到法院,一开始谢某某仍不为所动,表示别人还欠她好多钱,现在没有钱还。可是,当执行干警告知谢某某如仍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会被拘留时,她顿时慌了神,急忙联系家人筹钱,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11月23日芜湖法院“江淮风暴”冬季行动打响以来,芜湖两级法院党组高位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要求部署,聚焦四类重点案件,聚力有效治本,持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常态化加班,集中利用休息时间持续攻坚,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实迈进。

所以,文章开头的那一幕,既是发生在“12•4”国家宪法日的真实一幕,更是芜湖法院着力构建执行长效机制的生动缩影。

(图文:叶起胜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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