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已全部结束,芜湖法院再创佳绩,共有5篇参评案例入选,其中3篇案例获全国三等奖,2篇案例获全国优秀奖,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先进组织单位奖。
获奖案例名单
(芜湖法院系统)
三等奖
张雪银、戴洪诉安徽省泾县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丁学飞等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我国物权制度与相关司法解释相互关系的探索实践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陈永鑫
周淑梅、宋晓丽、柳梓晨诉张伍洲、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县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增驾实习期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商业险
能否免责的认定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继贞、伍昆
陈恩宏盗窃案
——无罪推定原则的主要实现路径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楚会娜
优秀奖
高峰诉芜湖中山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对超出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医疗费承担的认定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汤丽娜
周能传诉杨金保合伙协议纠纷案
——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中其他障碍的界定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平
先进组织单位奖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芜湖法院将以此次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为契机,继续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深入挖掘审判执行案例中的法律精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芜湖法院司法能力和职业化水平。
(作者: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