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不法利益,替他人开设赌场顶包,意图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追究,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因包庇罪被判处刑罚。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包庇他人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周某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违法所得九千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彭某(另案处理)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拓佳广场一门面房摆放四台具有上分、退分功能的赌博游戏机(共计32个基本操作单元),供人从事赌博活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是犯罪的人作假证明包庇并替他人承担罪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包庇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