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取必要手段,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并以宣读拘留决定书迫使其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该院受理的一起胡某申请执行洪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涉案标的三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洪某一直拖延不付。
为了更好地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法官突击被执行人工作地,将洪某拘传至法院,责令其立即履行本案全部义务。起初洪某表示没钱,无法履行。当执行法官准备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时,洪某慌了,当即表示可以凑钱还款。
经过几十分钟的现场凑款,洪某将该案全部执行款及执行费支付至法院,申请人胡某得到消息立即来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并向执行法官表达深深谢意。
(图文:三山区法院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