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必莹:
本院受理你与秦珍青、原审原告江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民终2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