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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挪用资金参赌被判刑

日期:2019-11-0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因网上参赌缺少资金投注,芜湖一会计利用掌管公司资金的便利,违背职业操守,触碰法律底线,私自挪用公司资金参与网上赌博,20199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挪用公司资金参赌的挪用资金案,被告人王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单位被挪用的资金人民币二百二十八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919,被告人王某入职A公司,担任公司财务会计。20188月起,王某通过 “幸运彩票”手机APP网上赌博平台,投注“腾讯1.5分彩”进行网上赌博,因后期无资金继续投注,2019116412,王某遂利用自己掌管A公司资金的便利条件,将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共计272万元通过网络转账到自己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中,并将款项用于网上赌博,期间共计退还44万元。截止目前,王某尚未退还资金数额达228万元。2019417,王某在被害单位A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A公司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尚未退还达228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王某在被害单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经开区法院  丁慧芬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