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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中院审理的李闯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入选长三角地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日期:2019-11-06    来源:中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1月5日,第十一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茆荣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先后作主题发言。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应邀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题为“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筑绿色美丽长三角”。长三角地区四地高级法院联合召开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共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筑绿色美丽长三角大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加大长三角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四地高院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推进法律适用统一实施办法》,发布了长三角地区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凸显了长三角地区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成果,彰显了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决心。

芜湖中院审理的李闯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入选长三角地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的发布,能够对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公正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提供一定的示范和指导,有力促进长三角地区环境资源类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为推进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芜湖中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终结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努力在全国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打响芜湖品牌,为加快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提供有力司法保护。2019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5起环境污染刑事审判典型案例,芜湖法院审理的长江沿线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系列案入选典型案例之首。2019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芜湖法院审理的长江沿线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系列案作为典型案件入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