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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民终2003号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谢杰、李立刚、陆阳追偿权纠纷 二审判决书公告

日期:2019-10-1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皖02民终2003号

谢杰:

我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谢杰、李立刚、陆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负担。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2民终2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0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