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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房主拒绝过户,法官耐心调解化解矛盾

日期:2019-09-2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市场上出现了大批的安置房买卖,在国家政策允许进行安置房产权登记后,伴随着房价的猛烈上涨,由此在房主与买房人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2年被告许某由于原先农村宅基地拆迁分得多套安置房屋,遂起意售卖其中一套以换取现金。2014年许某与原告孙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安置房出售给孙某并承诺配合今后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手续,原告孙某按约将房款支付给许某,许某将房屋交付给孙某使用。在2018年该安置房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时,许某却拒绝配合孙某办理,因为该房屋在这几年中价格上涨许多,许某认为自己有点“亏”,遂要求孙某另外作出补偿。孙某因与许某协商不成遂到法院起诉。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在向许某送达相关应诉材料就详细、耐心地向许某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契约精神,许某答复需要回去与家人协商。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联许某向释法析理,许某最后在开庭前一天主动到达法庭,向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协助孙某办理房屋登记及过户手续,从而使得双方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很好的化解。但是,本案却不是个例,目前在安置房买卖中出现了许多类似案件,均是房价上涨后房主拒绝配合过户,要求买房人另加房款才愿意过户,有些人花钱息事宁人,另一些人则大打出手,由此产生了许多纠纷。承办法官认为这需要社会公众主动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学习法律知识,并及时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应当主动履行合同义务,作一名诚实守信的公民。     

(作者:鸠江区法院  陶俊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