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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8次入户行窃,疯狂窃贼“三进宫”

日期:2019-08-27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人到中年的陈某因生意失败,手头拮据之际动起了行窃获财的念头,先后因盗窃两次入狱,数年的牢狱生活未能使其改掉盗窃的恶习,刑满出狱后依然恶习不改,重操旧业继续行窃,3天内连续深夜翻窗入户,盗取小区居民家内钱财,疯狂的行窃最终迎来了冰冷的镣铐和法律的严惩。2019716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法院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各被害人的相关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系外地来芜的务工人员,因生意失败手头拮据,萌发出行窃获财的念头,先后因盗窃犯罪两次入狱,20174月,陈某刑满出狱,其并未从之前的刑罚中吸取教训,反而继续无所事事,因手头拮据再次行窃。20192月初的一天深夜,陈某经过数日蹲守来到芜湖经开区某小区,翻入该小区一栋楼二楼室内实施盗窃,将该户客厅餐椅上一件外套内的1500元现金盗走。随后,陈某来到该小区另一栋楼,翻入该栋楼的一层,持手电进入该户的卧室内,将一女式挎包盗走,包内有现金、银行卡等物。次日的凌晨,被告人陈某来到芜湖经开区另一小区,翻入该小区某栋2楼,将该户房间电脑桌上的包拿至阳台,将包内800元现金盗走。屡次得手后,陈某信心倍增,在3天内先后8次入户行窃,无人在家即疯狂行窃,有人发现则迅速逃离现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疯狂的窃举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20193月初,接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火车站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归案,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多次入户实施盗窃,并有盗窃前科,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亦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经开区法院 汤峻崎 编辑: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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